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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总局党委、管局党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目的、政策;制订并组织实验林业局宣传文化事情的目的、政策和事业建设妄想。
(二)认真对全局文化艺术、新闻出书、广播电视、社会建设及有关社会整体的营业实验指导、协协调理理。
(三)认真组织、指导全局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事情;协助党委做好同级和下一级中心组学习的妄想、效劳和治理事情。
(四)治理新闻宣传事情,指导社会舆论;对新闻出书、广播电视部分的营业实验目的政策的指导,会同有关部分做好报刊订阅、电视台重大节目编播指导审核事情。
(五)妄想和宏观指导全局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事情,包管党的文艺目的政策的贯彻执行;对文化局、文联等部分的营业实验目的政策的指导
(六)妄想和安排全局宣传头脑事情;组织举行党的中心使命和目的、政策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分研究和刷新头脑教育事情;指导并总结推广下层宣传头脑事情履历,编写有关宣传质料;认真全局企(事)业单位政工职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审核、培训事情。
(七)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妄想、步伐、对策;指导、安排、协调全局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包管中央和省、总局党委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的政策的贯彻落实。
(八)指导和协调我局对外宣传报道事情,组织协调全局重大的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九)研究制订我局宣传文化事业生长的指导目的和总体妄想;会同有关部分贯彻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分之间的事情关系。
宣传部长: 王 光 13704566155
副 部 长: 丁兆文 13845656488
广播局局长
副 部 长: 沈延威 13804836078
文化局局长
办公室电话:6352920 6352218 635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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