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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装备局事情流程
一、 装备购置
1、 由各下层单位凭证现实事情需要向林业局机电能源局提交装备购置申请:
2、 机电能源局对申请单位举行现实视察属实,举行市场视察,可行后请向导指挥购置:
3、 林业局购置装备由机电能源局凭证申请和向导指示下拨调令、并由财物生账后,交付使用单位,各单位建账建卡:
4、 机电能源局对下拨的装备建帐建卡。
二、 装备大修
1、 各单位对要修装备举行申请,由机电能源局对要修装备举行堪查,凭证现真相形做出大修妄想报林业局审批:
2、 大修妄想审批赞成后,由使用单位举行修理,电性能源局举行全程指导:
3、 由机电能源局对举行大修及格的装备验收。
三、 装备的治理
1、机电能源局每年举行一次装备普查,对装备使用状态和其它情形举行纪录。
2、 机电能源局对全局装备举行建账立卡,各下层使用单位对本单位装备建账立卡,有专人治理。
3、 各单位装备举行替换和挪用时,由使用单位申请,机电能源局下拨调令,建账立卡后方可替换和挪用。
4、各单位装备举行外租时,装备必需由机电能源局举行挂号,并对装备型号,状态及相关部件举行磨练纪录,并附条约后生涯一份。
5、 外租装备收回时,由机电能源局对其举行磨练,比照条约做出诊断,对与条约不符的由租用方赔偿。
7、装备到使用限或事情效率凌驾国家划定标准的,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机电能源局核查后,由林业局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