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静生产监视治理局
一、烟花炮竹零售允许证
办公所在:东方红林业局行政效劳大厅
提供质料:
1、烟花炮竹谋划(零售)允许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认真人和销售职员清静知识培训及格证(复印件)。
4、零售场合情形说明(包括场合权属:属租赁的需注明业主和租赁条约限期、谋划面积、申请专店或者专柜谋划、职员配备情形、现谋划的主要商品情形、消防器材配备情形、张贴清静警示标记情形等)。
5、零售场合周边清静条件说明及示意图(要求,示意图以零售场合为中心,标明周边200米规模内的其它场合位置)。
6、零售场合认真人清静责任制、清静治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7、烟花炮竹批发单位出具的配送意见书。
办理程序:
1、持以上证实质推测清静生产监视治理局办理。
2、经清静生产监视治理局对申请单位现场调审核实,抵达烟花炮竹零售允许清静标准时给予发证。
办结时限:3个事情日
收费标准:此项营业不收费。
效劳电话:0467-5912698
二、危险化学品(乙级)谋划允许证(剧毒、易制爆、带贮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谋划企业除外)
办公所在:东方红林业局行政效劳大厅
提供质料:
1、《危险化学品谋划允许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
2、清静生产规章制度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认真人和清静生产治理职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谋划场合产权证实文件或租赁协议及响应的出租者产权证实。
5、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揭晓的企业性子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批准文件(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挂号表(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持以上证实质推测清静生产监视治理局办理。
2、经清静生产监视治理局对申请单位现场调审核实,抵达危险化学谋划条件的给予发证。
办结时限:3个事情日
收费标准:此项营业不收费
效劳电话:0467-5912698
二0一七年十仲春五日